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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邑县水利局急三道河营子寨南桥重建工程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4-19 14:55:00 发布人:财政厅 浏览量: 【我要打印】 【关闭】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鹿财竞谈-2024-14
2、采购项目名称:鹿邑县水利局急三道河营子寨南桥重建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4月10日
5、评审日期:2024年04月19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鹿财竞谈-2024-14-1 详见招标文件 周口盛岩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省周口市鹿邑县卫真办事处紫气大道顾家繁华里商业区S3#409室 1,053,000.00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张竞 豫241131341989
三、评审专家名单
金红霞 ,韩敬涛(副场:睢县),魏峰(招标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收费标准收取。
收费金额:12,53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以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参与评审但未中标的,告知其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有社保的正式员工为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依据法规规定,质疑函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监督单位:鹿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监督电话:0394-7181669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鹿邑县水利局
地址:河南省鹿邑县
联系人:侯超华
联系方式:150371229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泰宏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兰考县城区胜利路东侧(滤清器厂院内)
联系人:张冬冬
联系方式:158967320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冬冬
联系方式:15896732038



附件下载:招标文件.pdf
                 声明函.jpg
                 评标资料.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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