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鹿邑县2023年度农村冬季清洁取暖提质工程项目(补增部分)-成交公告
二、中标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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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财竞谈-2023-60-1 |
详见附件 |
河南鸣宇商贸有限公司 |
河南省周口市鹿邑县涡北镇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恒丰路与志元大道交叉口6号 |
319,900.00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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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财竞谈-2023-60-2 |
详见附件 |
周口市宏顺电器有限公司 |
周口市开元大道与工农路交叉口向东 300 米路南 |
319,000.00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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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财竞谈-2023-60-4 |
详见附件 |
河南讯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七一路万顺达商务楼9楼A9017 |
318,000.00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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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财竞谈-2023-60-5 |
详见附件 |
河南鑫雨科教设备有限公司 |
周口市星隆华缘小区1号楼113号 |
479,500.00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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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审专家名单
孙桂香(副场:兰考)、赵喜玲、汲艳(业主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参照 《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 【2023】002号)收费标准收取;
一标段:收费金额:5438元;二标段:收费金额:5423元;四标段:收费金额:5406元;五标段:收费金额:8151.5元。
收费金额:24,418.5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以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参与评审但未中标的,告知其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经审查,3包有效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故该包予以废标。其他标段未中标原因详见附件,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有社保的正式员工为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依据法规规定,质疑函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监督单位:鹿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监督电话:0394-7181669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鹿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鹿邑县行政服务中心A座9楼
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方式:13629892650
2.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万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航海东路1356号商鼎创业大厦436号
联系人:顾先生
联系电话:136734263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顾先生
联系方式:13673426304
版权所有: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办 网站备案号:豫ICP备170081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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