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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邑县公安局在国省道安装远光灯抓拍系统项目-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3-16 11:59:52 发布人:财政厅 浏览量: 【我要打印】 【关闭】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2023-02-4
2、采购项目名称:鹿邑县公安局在国省道安装远光灯抓拍系统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02月23日
5、评审日期:2023年03月15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采购内容:采购安装10套远光灯实时检测与抓拍设备及相关信息系统等(详见第二章项目需求)
2)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中标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2023-02-4-1 鹿邑县公安局在国省道安装远光灯抓拍系统项目 浙江省邮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凯旋路170 号 3,359,800.00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鹿邑县公安局在国省道安装远光灯抓拍系统项目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元
四、评审专家名单
邢晓轲,杨子锋,翟香菊,赵薪发,邹涛(业主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依据国家及行业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收费金额:45,908.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以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参与评审但未中标的,告知其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有社保的正式员工为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依据法规规定,质疑函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监督单位:鹿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监督电话:0394-7181669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鹿邑县公安局
地址:鹿邑县鹿辛北路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方式:0394-75330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全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49号绿地原盛国际1号楼A座8楼27室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0371-865408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0371-86540859



附件下载:附件.zip
                 鹿邑县公安局在国省道安装远光灯抓拍系统项目(第一标段)(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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