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厂区绿化项目结果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2021-12-24
2、采购项目名称:鹿邑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厂区绿化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12月30日
5、评审日期:2022年3月3日
二、采购需求:
1、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最高限价:4988974.73;
4、工期要求:30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
三、中标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江西银龙水环境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报价:4966502.9元
投标质量:合格
投标工期:30日历天
项目经理:卢章荣 注册编号:赣236061214774
地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下村工业基地大一路东面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大宏远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4979025.67元
投标质量:合格
投标工期:30日历天
项目经理:孙文杰 注册编号:豫 241171719507
地址:新蔡县关津乡乡政府办公楼一楼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江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4939068.48元
投标质量:合格
投标工期:30日历天
项目经理:王宏亮 注册编号:豫241181833381
地址:鹿邑县紫气大道西段与刘庄路交叉口路南
四、评标专家名单:
赵小雅、周春杰、栗连功、王军强、赵兰河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考计价办[2002]1980号文、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和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文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计取,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收费金额:37700元。
六、结果公示发布的媒介及公示期限:
本次结果公示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招标代理机构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鹿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鹿邑县紫气大道西段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394-7223153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卓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1号院1幢10层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183363763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18336376358
4.监督部门:鹿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地址:鹿邑县紫气大道中段
电话:0394-7181669
版权所有: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办 网站备案号:豫ICP备17008179号
地址:河南省鹿邑县紫气大道西段(紫气大道与明道路交叉口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邮编:477200
技术支持:郑州信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