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组织科(建设工程项目交易)业务办理指南(暂行)

发布时间: 2020-05-22 16:31:04 发布人: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量: 【我要打印】 【关闭】

交易组织科(建设工程项目交易)

业务办理指南

一、招标人

(一)、委托招标代理机构

选择具有工程招标代理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并签订书面委托代理合同。

(二)、上传《建设工程招标登记表》

招标代理机构确定后,到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建设工程招标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并签字盖章,上传扫描件。

(三)、准备进场资料

上传项目进场资料扫描件:1.《建设工程招标登记表》;2.项目请示报告(或批复);3.财政备案表;4.招标代理合同、授权委托书、法人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5.发改委立项批文(或可行性研究报告);6.新建项目须提供土地使用和城镇规划许可证。

()、抽取评标专家

开标前一天下午,准备抽取评标专家相关资料,邀请两家以上相关监督部门到交易中心专家抽取室,按招标文件要求,从省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专家。

()、出席开标会议

按照招标文件约定,准时到达指定的开标室参加开标会议。对开标有异议的,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记录。

()、确认中标候选人

自收到评标报告3日内,对中标候选人公示进行审核确认。

()、处理异议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如收到异议,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发放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

中标人确定后,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通知未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中标人订立书面合同。

()、评价代理机构

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整体服务水平(含服务质量、服务效率、服务态度)进行满意度评价。

()、退还投标保证金

与中标人签订中标合同后,按要求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交易组织科系电话:0394-7100020

 

 

二、招标代理机构

(一)、进场立项

登录交易平台完成网上立项,向交易组织科上传以下资料:

1.《建设工程招标登记表》;

2.项目请示报告(或批复);

3.财政备案表;

4.招标代理合同、授权委托书、法人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发改委立项批文(或可行性研究报告);

6.新建项目须提供土地使用和城镇规划许可证;

(二)、发布招标公告(文件)

登录交易平台编制招标公告(文件),经交易组织科审核确认后提交发布。

(三)、场地预约:

填写开(评)标场地、时间预约登记表,预约开(评)标场地和时间。

(四)、抽取评标专家

开标前一天下午,携带抽取评标专家相关资料,邀请两家以上相关监督部门到交易中心专家抽取室,按招标文件要求,从省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专家。

(五)、组织开标会议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招标文件约定、工作流程,依法组织开标。在开标现场有异议的,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记录。

(六)、公示中标候选人

依据评标报告,向招标人提交评标结果,拟定中标候选人,发布结果公示。

(七)、发放中标通知书

发布结果公示结束后,会同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八)、下载相关资料

登录评标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投标及评标相关资料并妥善保存。

 

交易组织科联系电话:0394-7100020

 

 

 

 

 

 

 

 

三、投标人

(一)、注册会员

1、注册会员:

详细内容见中心网站http://www.lyggzyjy.org.cn办事指南《鹿邑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诚信库入库登记指南》。

2、办理CA数字证书:各方交易主体可直接登录信安CA官网http://xaca.hnxaca.com:8081/online/ggzyApply/index.shtml在线办理新办、延期、解锁业务,详见办事指南《鹿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办理指南》

(二)、下载招标文件

使用CA登录交易平台按照招标公告要求,在公告约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点击“参与投标”,下载招标文件。

(三)、网上投标

登录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招标公告(文件),点击“网上投标”进行网上投标。

(四)、缴纳投标保证金

按照招标公告要求及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并登陆交易平台点击“查询”和项目进行关联绑定。

(五)、参加开标会议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及地点携CA证书参加开标会议。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

(六)、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等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七)、领取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向招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在投标有效期内并在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八)、退还投标保证金

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由交易平台按原路径自动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中标合同签订后,携带相关资料,到交易组织科提出申请,原路退还。

 

交易组织科联系电话:0394-7100020

备注:以上建设工程项目均可网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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